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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招聘之家 时间:2018-08-28 作者:郑州人才网 浏览量:

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6〕73号),充分调动企业人才培养动力与积极性,提升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22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验区实际,拟举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现将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宣传准备工作,积极选拔、组织职工报名参加8月28日市级竞赛组决赛,并于8月24日前上报参赛人员报名材料;区级竞赛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磊、张博
联系电话:86552325
邮 箱:jycjc201@126.com
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郑州航空港区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2018年8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组织协调实验区本次职业技能竟赛,现成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年度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织委员会下设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竞赛内容


(一)参赛范围


郑州航空港辖区内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实验区内)企业,具有竞赛所含工种的相关单位职工。


(二)项目设置


按照实验区企业实际情况及技能竞赛项目设置要求,分市级竞赛组和区级竞赛组。
市级竞赛组:电工、焊工、叉车司机、西式面点师;
区级竞赛组:工业机器人操作、激光打标、CNC治具架设、CNC数控编程。
本次竞赛考核含理论水平测试与实际技能操作水平考核。比赛现场提供必备机器设备及工具,其他如有需要请自备。


三、时间安排
市级竞赛组与区级竞赛组依区内实际状况分时间段举行。


(一)市级竞赛组


市级竞赛组分宣传发动、初赛选拔、决赛、总结表彰4个阶段。


1.8月13日至8月19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等方式广泛宣传,激发企业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2.8月20日至8月24日为初赛阶段,区内相关企业在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各相关企业内部举办,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确定进入决赛人员。


3.8月28日(预计)为决赛阶段。8月24日前各企业上报参赛人员名单。各企业参赛人员每个项目不超过三人,将《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和《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统一报送竞赛领导组办公室。每位选手提供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


4.8月29日(预计)总结表彰。由郑州航空港区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进行总结、评比,举办表彰活动。


(二)区级竞赛组


区级竞赛组分宣传发动、初赛选拔、决赛、总结表彰4个阶段。


1.10月15日至11月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等方式广泛宣传,激发企业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2.11月5日至11月15日为初赛阶段,区内相关企业在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各相关企业内部举办,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确定进入决赛人员。


3. 11月27日至11月28日(预计)为决赛阶段。11月16日前各企业上报参赛人员名单。各企业参赛人员每个项目不超过三人。将《技能竞赛报名表》和《参赛人员汇总表》纸质、电子版统一报送竞赛领导组办公室。每位选手提供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


4.11月28日(预计)下午总结表彰。由郑州航空港区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进行总结、评比,举办表彰活动。


四、表彰奖励


(一)技能竞赛分八个项目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励一万元,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八千元、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五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竞赛设优秀团队奖3项,颁发奖牌。


(三)竞赛设优秀组织奖2项,颁发荣誉证书。


五、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本次竞赛考核含理论水平测试与实际技能操作水平考核。参赛者单独完成任务。参赛顺序均由现场抽签决定。开赛十五分钟以后,选手不得入场,按自动弃权处理。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提出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等要求。由于外界原因(无法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操作时,选手有权提出,经裁判长核实情况,时间另计。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各参赛队的领队和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三)监考员、评委须知


1.核对选手准考证、身份证,检查参赛序号等。


2.检查现场配备的工具等。


3.第一次信号发出后,选手有2分钟时间的准备工作。第二次信号发出后,选手方可进行比赛。结束信号一发出,立即终止比赛。


4.在比赛过程中,应监督选手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具体考核要求参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赛项规程》。


5.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6.选手在操作过程中不得串位,不准接受任何的协助和参谋。如发生此类情况,监考人员应立即制止,但监考人员不得干预选手的正常操作。


7.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不得串位。选手在操作过程中有违反比赛规则的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如实记录备案,供评分参考。


8.比赛结束选手清理比赛现场的卫生后方可离开。


9.在比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如突然发病等),监考员应立即向裁判长反映,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六、裁判组织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市内行业专家组成竞赛技术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技术与评判工作。


七、申诉与仲裁


(一)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二)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三)选手申诉均须在规定时限(竞赛结束后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四)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附件: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汇总表


郑州航空港区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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