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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公告

来源:招聘之家 时间:2018-10-04 作者:免费人才网 浏览量: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中心城区,按“山水校园、庐陵书院”理念建设,投资9.8亿,占地1098亩。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条件建设。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人,管理人员1人,共计23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以个人档案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三)岗位学历、职称、资格证条件

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招脱产,以下同)及以上,部分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教育网(http://www.jaedu.com)、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japt.com.cn)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26日中午12: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XXXX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azyjsxyrsc@163.com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附件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影)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复(影)印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5)1寸彩照相片1张。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5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512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拟录

1.考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2.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4号教学楼

3.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4.成绩计算:

(1)教师岗

教师岗的考试由面试、试讲组成,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部分特殊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计算试讲成绩;有专业技能考试的,则技能考试成绩计40%,试讲成绩计60%。

(2)非教师岗

非教师岗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5.拟录:

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教师岗:最终成绩并列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试讲成绩并列时,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无专业技能考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非教师岗:最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面试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四、体检、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于5月9日进行体检,并对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待遇

凡正式录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请于2016年5月23日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报到,并签订工作协议,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工作岗位由学院在高职、中职学校之间统一调配,管理学和计算机教师岗需兼任行政部门工作。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编办按现行吉安市事业单位教师政策规定负责办理录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被学院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七、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0796-8263542;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6-8286112;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安南大道133号(邮政编码:343000)

咨询电话:0796-8263093(吴老师 胡老师)
附件: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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