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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2019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招聘之家 时间:2019-01-16 作者:招聘之家 浏览量: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以下简称高新分院)开业在即,现面向社会公开急招49名高素质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由高新区管委会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合创办,位于南昌高新区昌东大道与艾溪湖三路交界处,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设床位600张,是南昌市城东片区首家公立三级综合医院。

二、岗位及招聘条件

附件1: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综合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7日(含2019年1月17日)。报名人员指定登录江西人才人事网(www.jxrcw.com)进入报名平台,据实填写表格、上传相关证照,完成在线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开招聘报名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审查表);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有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纸质资格证书的,提供成绩单证明;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对按时出具工作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时提供;

(6)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村料(如获奖证书、发表

过的文章检索号、培训经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4.资格审査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査,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医院黑名单,终身不得录用为本院职工。

(三)笔试、综合考核与面试

(1)临床医师岗位

医师岗位采用综合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综合考核按1:3比例排名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不足1:3时,按综合考核排名全部进入面试,综合考核形式另行通知,面试环节请考生自行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个人展示。

(2)药师、技师岗位

药师、技师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3比例排名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不足1:3时,按笔试排名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3)护理岗位

护理岗位采用初步考核、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初步考核通过后进入笔试,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不足1:3时,按笔试成绩排名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护理学。

(4)行政后勤岗位

釆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3比例排名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不足1:3时,按笔试排名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临床医师岗位以面试分数为最终成绩。其余岗位按照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各占40%和60%,计为最终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取。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仍然相同者,按符合岗位优先条件者确定。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休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恪者不予聘用。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南大一附院高新分院与高新人社局、社发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安排由南大一附院高新分院另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

1.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问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不低于南大一附院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南大一附院高新分院 0791- 88201803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南昌大学一附院高新分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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